一 李鸭子与洛阳铲
洛阳铲是一种考古挖掘的工具,又名探铲,原来主要用于古墓的探查,后来也广泛应用于地质勘探。洛阳铲的基本结构与平常的铲子相同,前部为铲头,后部为铲柄。其与常见铲子的不同处,除了柄要比一般的铲柄长得多,更主要表现在铲头的形状不同。平常的铲头是平的,刃呈线形,而探铲的铲头是筒状的,铲刃呈弧形。根据弧度的不同,又可分为两种:一种弧度180度左右,近半圆形的,这种使用得较多;另一种称套铲,铲形弧度较大,已接近360度,实际上等于铁筒去掉一个缺口。铲肩上有铲裤,以细长的木杆插入为柄,尤以柔韧的白蜡杆作柄最佳。套铲主要用于土质水份较多的土层。洛阳铲的工作原理是,当用力将铲子垂直向下杵击地面后拔出时,半筒形的铲头可以将地下的泥土带出;如此一下一下不断深入,并变化铲子的方向,就逐渐挖出一个直径约十几厘米的深洞。通过分析带出来地面的土质变化,可以推测地下有无古代墓葬。
关于这件奇特工具的发明,古代典籍上并无明确记载,所以早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,文物专家就断定其“由来已不可考” ,也就是对它的最早出现年代及发明人都不清楚,也无法再搞清楚。但这个考古难题在二十世纪末似乎突然间解决了,各种媒体上都在传播着一个大同小异的故事,且言之凿凿,人名、地名、时间、事情的经过一应倶全,不由你不相信。据这种说法,洛阳铲是民国年间河南一位名叫李鸭子的盗墓者发明的。下面姑录赵振华《洛阳盗墓史略》中的一段内容,以见此种说法的来龙去脉:
据李合全回忆,探铲的发明者是邙山南麓马坡村民李鸭子(李合全为其长子)。李生于清末,于今约100岁,死于解放初。李少时家贫,以刨古董(盗墓)为生。民国12年前后,李一次去孟津赶集,见集上卖水煎包子的偃师马沟村人正在搭棚子,用一把筒瓦状的短柄铁铲子,在地上挖一竖直的小圆坑,以插棚杆。铲子往地下用力一戳,提起就带出不少土来,颇为便利。李正苦于钢锨找墓不易,即引起他以搭棚铲代替钢锨找墓的联想,于是用纸贴铲撕了一张图样,回去后找铁匠琢磨打造。李鸭子起用,众人效仿,探铲就传开了。
此后,1992年《炎黄春秋》王兆麟《从盗墓工具到考古利器》、2001年《瞭望新闻周刊》第16期刘雅鸣、桂娟《功过“洛阳铲”》等文,谈及洛阳铲的发明,说法都与此相类。这个故事很完整,主人公的姓名、身份、住址、生卒年一应俱全。
1.时间:1923年。
2.地点:孟津县的某个集市上。
3.场景一:卖水煎包的(家住偃师马沟村)正在搭棚子,用瓦筒状的铁铲子挖洞。
4.场景二:李鸭子在一旁观看,“引起他以搭棚铲代替钢锨找墓的联想”。
5.场景三:用纸贴着铲子撕了一张图样。
6.场景四:回家后找铁匠打了一把。
7.一试果然好用,于是传开了,其他盗墓者便纷纷效仿。
犹如一段电影片的“分镜头”,故事是如此详细,就像发生在咋天,而不像是近百年前的往事。但也正因为故事太详细,反倒会叫人起疑心,故事的细节,尤其是主人公的心理活动,让人觉得更像是虚构加工而成的一篇小说作品。还应该注意到,这一切都是通过李鸭子的长子李合全(有说是孙子)口述出来的。那么这种说法的可信度如何?为什么五十年代搞不清楚的问题,几十年过去了,一幅“造铲图”如此清晰地展现在人们面前?这种说法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流传越来越广,不少人信以为真,包括近年出版的某些考古学著作也予以采信 ,说明已经形成一定影响。本文想以实事求是的态度,以材料说话,以事实说话,就此问题略陈己见,以就教于方家。
洛阳铲是因其特殊构造而产生了独特功能而成为一种盗墓工具的,所以要解决我们所要探讨的问题,可分为三个层次:(1)弧形构造的铲子是何时产生的?(2)它的本来用途是什么?(3)它是何时用于盗墓的?
二“圜凿方枘”的来历
传说凿子是春秋人鲁班发明的,其实考古发现,早在石器时代就出现了凿子。到了夏朝已经有了以青铜制造的木工工具,其中有铜凿、铜锛、铜椎等。铜凿是方柱形,一面刃,顶端留有使用过的痕迹 。依此计算,我国发明金属凿子起码已经有了四千多年的历史。这把凿子似乎全是金属的,没有木柄。但至迟到了六朝时期,凿子的柄就换成木头的,这样既可以节省金属,使用起来也比较轻便。成书于晋代的志怪小说《搜神记》中的一个故事,有这样一段情节:“至年十五,有置凿于梁上者,其末出,奴以为木也,自下钩之。凿从梁落,陷脑而死。” 这个家奴只看到木柄的一端,把凿子误当作木棒,要把它钩下来,不想凿子的铁头砸在脑袋上,死于非命。
那么圆凿是什么时候出现的呢?从情理上推测,恐怕离方凿子的发明时代不会太远。有一个“圜凿方枘”的成语提示我们,起码在战国时代就已经有了圆凿子,以圆凿子打孔也成了人们的生活常识。战国时期著名的辞赋家宋玉的赋中有这样的话:“圜凿而方枘兮,吾固知其组牾而难入。众鸟皆有所登栖兮,凤独遑遑而无所集。”后来“圜凿方枘”或“圆凿方枘”作为成语被广泛运用于各种文体中。《史记索隐》释云:“方枘是笋也,圜凿是孔也。谓工人斫木,以方笋而内之圆孔,不可入也。故楚词云:‘以方枘而纳圆凿者,吾知其龃龉而不入也。’谓战国时,仲尼孟轲以仁义干世主,犹方枘圜凿然也。” 圆凿能打出圆形的孔,是 相对方孔而言;方枘即方形的榫头,是相对于圆榫而言。榫和眼是木制品在结构上的基本要素。常识告诉我们,方形的榫头必须插到方形的眼里,才能安得进去,也才结实;同理,圆形的榫头也必须安到圆形的眼里去。如果反其道而行之,把方形的榫头安到圆形的孔里,结果自然是不可能做到的。我们还知道,凿子是木工的必备工具,木工做活,榫头是用锯子做,再用其他工具稍加修整;榫眼则是用凿子做。因为榫眼分方圆,所以凿子也分方形凿与圆形凿两种,方凿挖方眼,圆凿挖圆眼。方凿的头部是一斜面,而圆凿的头部则是一接近半圆的弧形(见图)。圆凿的这种特殊结构,使它既能在斧子的猛烈冲击下顺利钻进木头中去,又能在拔出时带出凿掉的木屑;不断变化圆凿的方向,就能很快在木头上挖出一个圆形的孔来。这种原理与洛阳铲能在地上挖出一个圆洞来是完全一样的。商周时代车辆的制造技术已经十分先进,春秋末年齐国人的著作《考工记》记载,当时车辆制造已有专门分工,除所谓“车人”外,还有专门造轮子的“轮人”,专门制车厢的“舆人”等。制造车轮时,圆凿是少不了工具。
三 卓筒井与圜刃
如果说圆凿只是洛阳铲的“远祖”的话,那么宋代发明的一种打盐井用的钻具,与后世洛阳铲的“血缘关系”可能更近一些,这种钻具当时称作“圜刃”。众所周知,盐是人类生活的必需品,古代都属朝廷专卖,盐税成了历代朝廷的一项重要财政收入。中国古代的盐产约有五个品种:海盐、池盐、土盐、崖盐和井盐 ,因地域不同而种类有别。沿海一带所产是海盐,而蜀地离海远,古代交通又不便,所以食用的主要是井盐。井盐的生产方法是先打井,从地下提取带有盐分的卤水,再加以熬制而成。宋代之前打井的方法比较原始,是所谓“大口井”,于平地人工开掘,井愈深而井口则愈大,卤水枯竭,再往下凿,循此往复开采一层,加深一层,有的“大口井”竟深愈五十余丈,费时费力。后来民间发明了一种开掘方便的小口盐井,称“卓筒井”。北宋文学家文同熙宁年间在陵州为政,曾调查过当地井盐生产情况。他在给朝廷的奏折中有如下记载:
伏见管内井研县,去州治百里,地势深险,最号僻漏。在昔至为山中小邑,于今已谓要剧索治之处。盖自庆历已来,始因土人凿地植竹,为之卓筒井,以取咸泉,鬻炼盐色;后来其民尽能此法,为者甚众。
与文同同时的宋代文学家苏轼,在他的《东坡志林》中更细致地描述了这种卓筒井的打法及其工作原理:
自庆历、皇佑以来,蜀始创筒井,用圜刃凿如碗大,深者数十丈,以巨竹去节,牝牡相衔为井,以隔横入淡水,则咸泉自上。又以竹之差小者,出入井中为桶,无底而窍其上,悬熟皮数寸,出入水中,气自呼吸而启闭之。一筒可致水数斗。凡筒井皆用机械,利之所在,人无不知。
后来陆游见到这种卓筒井颇为吃惊,并赞作“海眼”:“蜀食井盐,如仙井、大宁犹是大穴,若荣州则井绝小,仅容一竹筒,真海眼也。”根据苏轼的记述,卓筒井最先出现在宋仁宗庆历至皇佑年间(公元1041—1054)。又据宋李心传《建炎以来系年要录》记载,到公元1129年前后,四川地区有凿井的30个州县中,就有17个推广了卓筒井,可见普及之快。卓筒井打井的具体方法是:用一种特殊的“圜刃”挖井,井口的大小只有碗口粗细,井深可达数十丈。井壁用打通竹节的竹竿一根一根衔接起来,用来隔住从旁边渗出的淡水,那么咸水就自然在竹筒中上升。做井筒的竹子别是一种,曰“榨竹”:“卬榨人穴山数十丈,用此竹去节,牝牡相衔为井,谓之卓筒。牝者为笕,牡者名筷,以取咸泉煮盐。”下面还说到提卤水的方法,利用的是皮筏原理,与现在农村广泛使用的压水井的基本原理是一样的。
苏轼所说这种“圜刃”,到底是怎样一种工具呢?根据苏轼的描述,可以归纳出这种工具的几个特点:其一,它是有锋刃的;其二,它的锋刃是圆形的;其三,它的大小约与碗口相似;其四,它可以安上长柄,而且长度可视井深而改变。
实际上就是与现代的洛阳铲造型一样的工具,因为刃成弧形,挖出的井自然也就是与碗口相似的圆筒形。四川自贡市有一个盐业博物馆,馆内还藏有各种钻井工具,其中就有多种古代的“圜刃”,尽管它们有大小之别,但共同点是它们的首端均为圆弧形,弧度较大的与洛阳铲几乎是一样的。
如果说木工的圆凿可能只是洛阳铲的“祖先”的话,那么宋代出现的圜刃就几乎是洛阳铲的“克隆”;当然,更准确地说,洛阳铲是宋代圜刃的“克隆”。
四 “锥探法”与铁锥筒
古代建筑中有所谓“锥探法”,用以检查城墙或堤坝的质量,所用工具在古代文献中称为“锥”、“铁锥”,实即一尖头的铁棍。我们知道,古代有一刑罚叫“铁锥贯顶”,铁锥所以能贯顶,就是因为它是尖头的;又有一个词叫“立锥之地”,也是说的锥头尖细。尖头的铁锥在古代既是一种刑具,也是一种武器,而且还作为一建筑检测工具来使用。据《晋书》一百三十:“阿利性尤工巧,然残忍刻暴,乃蒸土筑城,锥入一寸,即杀作者而并筑之。”古代夯土筑城,夯得结实,则锥刺不入,这在当时成为一种检验城墙质量的简易方法。其后,这种“锥探”之法也用于治河工程中,以检验河堤质量。《宋史•谢德权传》:“又命提总京城四排岸,领护汴河兼督辇运。前是,岁役浚河夫三十万,而主者因循,堤防不固,但挑沙拥岸址,或河流泛滥,即中流复填淤矣。德权须以沙尽至土为垠,弃沙堤外,遣三班使者分地以主其役。又为大锥以试筑堤之虚实,或引锥可入者,即坐所辖官吏,多被谴免者。”古代筑河堤,与筑墙类似,亦是夯土为之,故检验方法亦相同。若筑堤用土中含沙,或夯得不实,则铁锥易入,河堤就必须返工重筑,管辖官吏亦要受到处罚。
到了明代,这种用以检验河堤的“大锥”又有所变化。著名的水利专家浙江人潘季驯,于嘉靖、万历年间曾四次出任总理河道,主持治理黄河和运河。后来他将自己的治河经验总结为《河防一览》一书,成为古代水利巨著。在此书卷四“修守事宜”部分,有如下论述:
凡黄河堤必远筑,大约离岸须三二里,庶容蓄宽广,可免决啮。切勿逼水,以致易决。堤之高卑,因地势而低昂之。先用水平打量,毋一概以若干丈尺为准。务取真正老土,每高五寸即夯杵三二遍。若有淤泥与老土同第,须取起晒凉,候稍干方加夯杵。其取土宜远,切忌傍堤挖取,以致成河,积水刷损堤根。验堤之法,用铁锥筒探之,或间一掘试。
这里谈的是黄河堤防修筑方法,从堤之高低、取土地点、土质及检验方法等,皆有规定。土质问题在潘季驯看来对堤防的质量有关键作用,他再三强调“务取真正老土”、“必真土而勿杂浮沙”、“远搜深取,务得胶淤老土”。淤土、胶泥粘性大,以之筑堤更坚固;若堤土中含沙,则为隐患。故严格规定“堤系沙土则不必论坚瑕,皆当改筑。盖沙能漏水,漏水则易溃”(《两河清汇》)。所可注意者是上面引文中的最后一句,验堤方法是“用铁锥筒探之”。那么这个“铁锥筒”是个什么工具呢?与宋代的“大锥”有什么区别呢?潘季驯在《恭报两河工程次第疏》中,把这个问题说得十分明白:
再照筑堤不难,而取土为难,或为水占,或为沙掩,远搜深取,务得肢淤老土,方许填筑,夯杵并举,务求坚实。臣等三令五申,诸司道朝乾夕惕,惟此而已。臣等犹虑官夫暗用飞沙填藏堤内,无从辨验,又制铁探筒数拾具,分散各工,令其时时锥探。臣等阅工之时,亦将前器探试。如筒内带出浮沙,捏不成颗,即将本管官究治,挖去改筑。
这里说得很详细,无论是从形制、功能,还是从它的使用方法等诸多方面来看,这件工具与洛阳铲毫无二致,因此我们可以大胆地下结论:明代的“铁锥筒”与如今的所谓“洛阳铲”是完全相同的工具,二者实一物异名而已!铁锥筒的发明,是对尖头铁锥的发展,功能更为全面。尖头铁锥虽然凭手感能试出堤之虚实,但堤“虚”是因土中含沙,还是因为夯得不实,则不得而知,亦即潘季驯所说的“无从辨验”。但以铁锥筒探验,能带出堤内浮沙,则作弊之行无能遁其形矣。
在潘季驯《河防一览》及其后其他治河文献中,“锥凿”、“锥探”、“锥钻”之类的说法其广,所称的“锥”或“铁锥”所指不一,有时是指铁锥筒,有时则指传统的尖头铁锥。如清代《治河奏绩书》卷四:“堤稍瑕即溃,与无堤同。必选择淤土,每覆土一尺,即夯硪三回,筑毕用铁锥杵孔,沃以水,水不渗漏为度。” 这里说的也是一种河堤检验方法,具体方法在清麟庆《河工器具图说》中有载,以木榔头将长不到四尺的铁锥打入新筑堤内,垂直拔起后,立即在锥孔中灌水,“若一灌即泻,名曰漏锥;半存半泻,名曰渗口;存而不泻,名曰饱锥” 。以此法验堤,亦可作弊,方法是“兵夫于提拔之时有意旋转,则灌水易保,名曰泥墙;灌水之时,故将泥浆及胶粘之水灌入,名曰作料。” 那么这里用的“锥”,因为只是单纯打孔,应该是尖头的。锥探之法亦运用于河床的勘察,以探明地下的情况,确定选址方向。如《河防一览》卷六:“自杨家林起至李家道口止一段,计长七十九丈,锥探砂石相兼”,“在水中既不能火煅又不得锥凿”。万历三年九月,尚书刘应节言修河事,谓“以水圭测之,高下有准。以锥探之,上下皆无石。事理甚明,可开无疑”。 这两处所载的“锥”,尖头的和筒状的皆可。潘著《河防一览》卷八:“臣等即自潘家口,历丁家道口、马牧集、韩家道口、司家道口、牛黄堳、赵家圏,至萧县一带地方,委有河形,中间淤平者四分之一,地势高亢,南趋便利,用锥钻探河底,俱系滂沙,见水即可冲刷。”卷十一:“古洪内华二闸及护堤等处,逐一锥探,土堤委系老土夯实。” 前者因为要带出地下的“滂沙”,后者是检验堤深处的土中是否含沙,都必须用铁探筒才行,尖头锥无能为力。
铁锥筒是否是潘季驯的发明,从考证的角度说,尚需更充分的资料证明。近见作家田桂林所著的长篇纪实小说《千古大运河》,有不少篇幅写到潘季驯修河的故事,其中有这样的描写:
大堤的修筑质量是潘季驯最为关切的。他日夜奔走在筑堤工地上,督促筑堤民夫选取真土肢泥筑堤,杜绝往岁杂沙虚松之弊;督促筑堤民夫要“夯杵坚实”,防止“豆腐渣工程”。
他反复提醒民夫们:取土宜远,切忌傍堤挖取,以致成河积水,刷损堤根;大堤的高厚必须符合尺寸要求,勿惜巨费。
近运河边的一段月堤竣工。潘季驯闻报,命随从提督衙门办公处提来铁锥筒:“本官要亲自前往验收。”
“铁锥筒?”随从不解地问道。
“是。铁锥筒。就是前些日子本官设计找铁匠制作出来的那件东西。你去给我提来。”
潘季驯一行,带着铁锥筒来到新竣工的月堤上。
潘季驯在月堤中段停了下来,他命人打开铁锥筒开始钻探,掘至堤底,从十余米的深处探上一锥土来。潘季驯拿过土,认真察看,的确是真土肢泥,完全不含沙,而且夯杵得很坚实。潘季驯满意地点点头。
看来小说是把铁锥筒的发明权归到潘季驯名下的。
其实,到底是谁发明并不重要,重要的是这样一个事实:至迟在明代,被今人称为“洛阳铲”而当时称作“铁锥筒”的工具已经出现,而且成为明代河道治理中的必备工具。
五 铁锥用于盗墓
那么这种工具是何时用于盗墓的?就本文开始所引的那个传闻的情节来看,李鸭子并不是洛阳铲的发明者,他只是看到别人使用洛阳铲挖洞搭棚子,仿造了一把改作盗墓用。也就是说,他虽然不是最早发明者,却可能是最早用它来盗墓的。事实上,这种说法也不能成立。
文献资料显示,当明代嘉万年间潘季驯打造“铁锥筒”用作勘验黄河大堤的同时,洛阳人就已经把它变成了盗墓的工具。此段材料见明代王士性的《广志绎》卷三,其云:
洛阳水土深厚,葬者至四五丈而不及泉,辘轳汲绠有长十丈者。然葬虽如许,盗者尚能以铁锥入而嗅之,有金银铜铁之气则发。周秦汉王侯将相多葬北邙。然古者冢墓大,隧道至长里余者,明器多用金银铜铁。今三吴所尚古董,皆出于洛阳。
这里所说的“水土深厚”是指土层厚,水位低。人所共知,墓葬怕水,所以要选在地势较高的地方,这样保存的时间才更长。洛阳多墓,一是因为它是千年古都;但更主要的恐怕是看中了它的地势高,风水好。引起我们兴趣的是,此处已将铁锥用作盗墓工具。盗墓人不需挖开坟墓,只需预先用一根铁锥插入地下,就可以嗅到“金银铜铁之气”。那么这个“铁锥”是我们前面所说的“铁锥筒”呢,还是那种传统的尖头“铁锥”?
我们不妨先假设这根铁锥也是尖头的,但有一系列技术问题在明代是无法解决的。
其一,据清麟庆《河工器具图说》,用于河堤锥探的铁锥,长仅二尺至三尺六寸,或有四尺的,这种长度用来锥探浅墓尚可,若墓深“四五丈”甚至“长十丈”,以此锥钻之,如何能透出“金银铜铁之气”?明代铁锥是以传统锻造方法制成,其时既无现代的钢筋拉丝技术,又未发明以镙丝衔接之法,可以把若干节接成长杆,那么这个十几米乃至几十米的铁锥是如何造成的?
其二,退一步说,即使有了这么一个长长的铁锥,又如何用它来钻孔打洞?也就是说,用人力如何将这个铁锥打入地下几十米处?
其三,再退一步说,就算有办法能将铁锥砸入地下,然而接下来将面临一个更大的问题:如何再将铁锥拔出来?生活的常识告诉我们,即使将一根一二米长的尖头铁棍砸入地下,以人力再想拔出来都是很困难的,那么入地几十米的铁锥,又如何拔出来呢?
看来,以尖头铁锥强行打入地下的方法,无法使盗墓者嗅到墓中的气味。事实上,要想达到这个目的,只有一种可能:即用潘季驯验堤的“铁锥”一铁锥筒。因为只有这种形状的铁锥,才有可能打入地下几十米深,并能顺利地拔出来;也只有这种形状的锥头,才能最终形成一个细小的探洞,透出墓中的“金银铜铁之气”,甚至带出地下的土壤、木屑、碎砖石等东西。
中国古代水灾严重,历代治河是个“全民运动”,沿岸百姓每户均需出人,谓之“河工”,他们对修河工具都很熟悉。从情理上而言,既然明代万历年间锥探之法普遍运用于黄河与运河治理中,起码两河沿岸的人对两种铁锥一尖头的和圆筒形的,都不会陌生。洛阳地处黄河南岸不远,以盗墓者的钻营与心机,两种铁锥用于盗墓哪个更好用,明明就摆在那儿,他们怎能舍易而就难,用尖头铁锥而不用铁锥筒?再则,把铁锥筒简称为“铁锥”的并非王士性一人,稍后于王士性的浙江同乡周起元亦曾于明末主管修河,他说:“河官先立标记,然后挑用,不得希图省便,杂用松沙。查先年总河臣曾制铁锥,其锐造为团圏,于告完时巡行插取底土出验,分别功罚。此法甚善,则辨土以固堤根宜饬也。” 他这里所说的“先年总河臣”就是指的潘季驯,“曾制铁锥”并把锥头造成“团圈”形的,就是指潘季驯造铁锥筒之事。王士性与潘季驯是同时代人,都在朝中为官,又是浙江同乡(潘为湖州人,王为临海人),更重要的是,王士性对治河亦颇内行,当潘季驯主持治理黄河的时候,王还曾经上奏提过建议。考虑到这些因素,我们有理由认为,王士性在这里所说的盗墓工具铁锥,就是潘季驯用来验堤的铁锥筒,也就是现在更广泛运用于盗墓、采矿、建筑等领域的洛阳铲!
六“洛阳铲”之名
如果铁锥筒确为潘季驯发明的话,那么“铁锥筒”这个名称也应该是他所创。虽然只是在原有“铁锥”名称上再加个“筒”字,但把它与尖头铁锥的本质之别区分开来。正因为是新创,它的叫法显然还没有固定下来,所以连潘季驯本人都不统一。在前面的两段引文中,潘一次称它为“铁锥筒”,一次又叫它“铁探筒”,但实际上指的是同一件东西。至于像王士性、周士元等,则仍然以“铁锥”的传统名称来称呼它,因为“锥”或“铁锥”之名其来甚古,虽然锥头由尖形的变成了圆筒形,但人们习惯上还是称它为“铁锥”,是很正常的。
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,正是洛阳盗墓的高潮期,洛阳铲也成为盗墓者手中最便利的工具,但那时显然并没有“洛阳铲”之名,所以人们对它的称呼非常杂乱,有的叫“瓦铲”,有的叫或“铁铲”,还有的仍然承袭古代的叫法,称“铁锥”。
如1933年,当时的河南大学校长王广庆考察邙山东汉帝陵,后以考察情况著《洛阳访古记》一文,其中提到当时的盗墓情况:
按所谓以铁锥入地嗅之有金银铜铁之气则发者,曩者吾乡传述,亦有此说,证之事实,殊不尽然。近日掘古物用器,名为瓦铲,重七八斤,铲端铁刃为筒瓦形,略如打纸钱之圆凿,围径约三寸而缺一口,后施长秘,用以猛刺土中,土自铲心上出,顷刻之间,凿穴深可寻丈 。
之所以称“瓦铲”,是因为铲头“为筒瓦形”,古代的瓦亦作弧形,与洛阳铲的形状极相似。王本人是洛阳新安人,既然他明确说当时这种工具名为“瓦铲”,应该是洛阳当地人的正式称呼,比较可信。直到现在,当地人一般还俗称为“瓦垄铲”“瓦垄锨”。
考古学家卫聚贤、李健人在描写当时的盗墓情况时都称“铁铲”:
由数人组织公司,或单独一人出资,雇用工人若干名,用铁铲曲为多半圆洞形,置长木柄,在地上隔五尺凿一洞。因持铲凿地,土攒入铲中,用手将土取出,看土为活土死土。所谓死土,即天然的地层,活土是地层混乱,地层混乱由于曾掘地埋人,将土翻过所致。遇见活土,凿能容身的大洞而下,十九必得古物 。
有一种专以掘发古墓为职业之人,有累世父子相传至数代者。本其经验,以铁铲(长木柄,端置铁制圆铲,口径寸余,中孔)试墓地之土色,即可辨明其为何代之墓,并有无贵重古物,他处所未闻也。
后一则资料说这些盗墓人以此为职业,有的已经世代相传数辈人,都是用的这种“铁铲”,也可证明它的发明或用于盗墓绝非迟至1923年。因为李健人所说的这种情况是二十世代三十年代的事,“数代人”起码也要往前推五六十年,不可能只十几年。
还有考古学家仍将洛阳铲称为“铁锥”。1936年,时任北平图书馆馆长的文物学家袁同礼,在考察了洛阳的盗墓情形后这样记载:
洛阳为吾国旧都,古迹甚富,城北城东,古墓尤多。近十余年来出土古物,以铜器为大宗。土人以大利所在,私行盗掘者,几成一种职业,并发明一种铁锥,专作采试地层之用。沿城北邙山一带,盗掘痕迹,不计其数。
称为“铁锥”,其实这是承袭古代的称呼。至于他也把此种工具归于当地盗墓人发明,那是他失于考证之故。
上面这些不同的叫法,说明即使在洛阳地区,那时也还没有“洛阳铲”之名。如此看来,“洛阳铲”之名出现较晚,很可能是一九四九年前后才有的。笔者发现的最早一篇介绍洛阳铲的文章,发表于1955年第7期《文物参考数据》,作者为若是、士斌,题目即为《洛阳铲》。同年,新华社发布了一条题为“洛阳铲已被广泛采用”的报道,说“一种轻便好用的探测工具一洛阳铲,在基本建设和发掘古代文物中被日益广泛采用着。在洛阳、郑州和西安等市基本建设工地上和在黄河沿岸的勘察队伍中,洛阳铲处处受欢迎”。从此,“洛阳铲”之名广泛传开,成了这种工具的正式名称。
(作者系南开大学文学院教授)